工程竣工驗收單、簽證單、變更單、聯系單等
區別與聯系
一、工程竣工驗收單
工程竣工驗收單是對建設施工完工項目,經過相關部門成立的專門驗收機構,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質量評估后,進行項目實體驗收所形成的簽字文件,其主要內容是反映建設工程的開竣工日期、項目建設完成的各單位工程、各分部分項工程的主要內容,是施工圖紙和設計變更、工程簽證等的綜合。
二、工程簽證單
工程簽證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發包雙方根據合同的約定,就費用補償、工期順延以及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損失賠償達成的補充協議,簽證內容不包括施工圖紙本身內容。
工程簽證是工程建設活動中一項極其重要的建設制度和控制措施,經過建設、施工、監理三方共同簽字完成的簽證,實際上體現了補充協議從要約到承諾的簽訂過程,并將在雙方之間產生一系列的法律效果,其主要內容包括:
1.合同外必要的措施類項目。如地下障礙物的處理等;
2.建設單位要求新增項目。如零星工程、臨時增補項目等;
3.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拆改項目。如設計圖紙修改造成的現場增減等;
4.建設單位委托的合同外的非工程項目。如零星用工等;
5.其它。如窩工(停水、停電等非施工單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員、機械經濟損失及工期拖延)、業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時,議價材料價格認證、隱蔽工程簽證等。
三、工程設計變更單
工程設計變更是指設計單位依據建設單位要求調整,或對原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優化。設計變更應以圖紙或設計變更通知單的形式發出。變更原因主要有:
1.修改工藝技術,包括設備的改變;
2.增減工程施工內容;
3.改變使用功能;
4.設計錯誤、遺漏;
5.提高合理化建議;
6.施工中產生錯誤;
7.使用的材料品種的改變;
8.工程地質勘察資料不準確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礎加深。
9.由天氣因素導致施工時間的變化等
四、工程聯系單或工程聯絡單
是工程參與各方之間日常溝通的書面文件或書面憑證,是一種過程資料文件。工程上所有情況,如懲處、通報、通知、紀要等都可通過工作聯系單來書面體現。工程聯系單是用于聯系工程技術手段處理,工程質量問題處理,設計變更等的函件,一般多為施工單位出具聯系單給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也常常向設計單位出具聯系單,收件單位均要依據具體情況予以答復,聯系單是否實施,應該根據驗收單、簽證單來判定。同時簽證也可以通過工程聯系單將有關事項溝通清楚,再通過簽證單經業主簽字確認做為進行索賠的依據。
五.工程洽商單(函)
工程洽商單是對超出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或變更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就實際需要或變化進行商談的函件,
洽商的內容包括變更日期、工期、質量要求、付款方式、結算方式、材料供應方式等內容及雙方意見。有時也有工程聯系的作用。洽商的結果可以視為施工合同、施工圖紙和措施的補充,洽商單有技術型的,也有經濟型的。
六、工程核定單
工程核定單主要是記錄施工圖設計責任之外,對完成施工承包義務,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等技術事宜而提出的具體方案、方法、工藝、措施等,是經過發包方、監理方等共同核定的憑證,其主要內容側重于技術方面,原則上應有附圖,可視為單項或局部性的驗收。
綜上所知:
工程驗收單是辦理工程結算的重要依據和資料,它反映了項目施工的主要內容,包括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和簽證等主要內容。
工程簽證是辦理工程結算的重要依據和資料,它反映了項目施工過程中,承發包雙方根據合同的約定,就費用補償、工期順延以及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損失賠償達成的補充協議。
工程設計變更是設計單位依據建設單位要求或對原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優化而以通知單形式發出的變更通知,結合原施工圖做為施工結算的依據。
工程聯系單是工程參與各方之間日常溝通的書面文件或書面憑證,是一種過程資料文件,辦理工程結算時只能做為參考資料,應結合設計變更單、驗收單、工程簽證單方可確認是否可以做為結算的依據。
工程洽商單是對超出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或變更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就實際需要或變化進行商談的函件,對有直接協商結果的可以做為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大部分協商結果應簽訂補充協議做為辦理結算的依據。洽商單應結合施工合同、施工圖紙和措施使用。
工程核定單主要是記錄施工圖設計責任之外,對完成施工承包義務,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等技術事宜而提出的具體方案、方法、工藝、措施等,做為經過發包方、監理方等共同核定的憑證,可視為單項或局部性的驗收,結合附圖和施工圖紙做為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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